关于评选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的通知
中共重庆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
重大委学〔2018〕96号
   
 
关于评选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的通知
各学院:
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激励我校本科学生积极投身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发挥新时代大学生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,现决定组织开展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评选工作。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学金标准
奖学金标准:10000元/人。
二、评选对象及期限
1.评选对象: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。
2.评选期限:2017-2018学年。
三、评选条件
申报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思想品德
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自觉弘扬践行爱国奋斗精神,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;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“爱国守法,明礼诚信、团结友善、勤俭自强、敬业奉献”的公民道德规范,且在下列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:
1.助人为乐:坚持“学好人、做好人、行好事”,长期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,弘扬新时代“雷锋精神”;主动谋求公共利益的满足与维护,专注于关爱、帮助特定人群,改善某类社会现象,解决特定社会问题,致力于志愿服务、环境保护、社会保障等活动。
2.敬业奉献:积极主动参与学风建设,文明校园、文明班级、文明宿舍创建;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在学习、工作、生活各个方面充分发挥党员、学生干部先锋模范作用,影响和带动身边一大批同学切实将“四个意识”、“四个自信”落实到具体行动;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第二课堂、社会调查、科技服务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,关注国计民生并做出积极贡献。
3.见义勇为:关键时刻临危不惧,挺身而出,在维护社会安定、保护国家、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或抗灾抢险、抗击疫情等救援抢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。
4.诚实守信: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严格自律、履行承诺,积极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,在维护学术尊严、促进诚实自律的学风,营造校园学术诚信、学业诚信、做人诚信、做事诚信良好氛围等方面事迹突出。
5.孝老爱亲: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弘扬孝老爱亲、感恩奉献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在孝敬父母、关爱老人、感恩社会,以及对家人与社会努力回报、积极奉献等方面事迹突出。
6.自强不息:直面逆境、不畏艰辛、积极乐观,自立自强、弘扬力量。
7.素质发展: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与中华传统文化,具有较高的审美与人文素养;在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行为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;崇尚劳动、尊重劳动,积极参与勤工助学、寝室劳动、家庭劳动等劳动实践,起到劳动表率作用。
(二)学业表现
专业知识基础扎实,评选期限内智育成绩(GPA)排名位列本年级专业前50%,且无补考、重修科目。
(三)行为表现
1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《国家体质健康标准》总分等级达到良好;
2.表率执行《重庆大学学生日常行为规范》,评选期限内无晨曦计划缺勤记录、不假晚归记录、宿舍卫生不合格及违章电器记录、恶意欠缴学费;
3.无学校、学院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行为。
四、评选比例
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%,最多推荐人数见附件1。各学院严格按照条件推荐,宁缺毋滥。
五、评选程序
(一)各学院在学院网站公布奖学金评选通知。
(二)学院成立评审小组,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负责人任组长,组织实施本次申报、评选、推荐工作。
(三)在个人总结申请或班级同学推荐的基础上,各班级评议小组提名,在班级内通报无异议后,向学院评审小组提交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。
(四)学院评审小组严格组织初评,提出初评名单,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报送学校。
(五)学工部组织评审后在学工部网站公示3天,无异议后确认获奖名单。
六、材料报送
(一)报送时间:2018年12月5日下午3点前通过OA系统部门协同报送学生科,附件名称以“学院名称+德育奖学金+推荐人数”格式命名(如xxx学院德育奖学金1人)。
(二)报送材料:1.学院德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;2.重庆大学学生奖学金申请表;3.学生事迹材料(不少于2000字;需有主标题,如“知责感恩,与爱同行”;并在副标题中注明参评类别,如“自强不息类”);4.学生照片(反映学生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生活照片,3张以内,像素不小于1024*768)。
联系电话:65103554
附件:1.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名额
2.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
3.重庆大学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    
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    
党委学生工作部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2018年11月28日
 附件1
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名额
学院  | 
     推荐人数限额(1%)  | 
    
外国语学院  | 
     4  | 
    
艺术学院  | 
     7  | 
    
体育学院  | 
     1  | 
    
美视电影学院  | 
     7  | 
    
弘深学院  | 
     3  | 
    
博雅学院  | 
     1  | 
    
公共管理学院  | 
     6  | 
    
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 | 
     9  | 
    
色花堂  | 
     3  | 
    
法学院  | 
     3  | 
    
数学与统计学院  | 
     4  | 
    
物理学院  | 
     3  | 
    
化学化工学院  | 
     5  | 
    
生物工程学院  | 
     3  | 
    
生命科学学院  | 
     1  | 
    
药学院  | 
     1  | 
    
机械工程学院  | 
     14  | 
    
电气工程学院  | 
     10  | 
    
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| 
     7  | 
    
资源及环境科学学院  | 
     4  | 
    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| 
     11  | 
    
航空航天学院  | 
     2  | 
    
汽车工程学院  | 
     5  | 
    
重庆大学-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  | 
     4  | 
    
建筑城规学院  | 
     9  | 
    
土木工程学院  | 
     12  | 
    
城市建设与环境工程学院  | 
     9  | 
    
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 | 
     8  | 
    
光电工程学院  | 
     7  | 
    
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 | 
     8  | 
    
计算机学院  | 
     9  | 
    
自动化学院  | 
     8  | 
    
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 | 
     6  | 
    
合计  | 
     194  | 
    
  
附件2
2017-2018学年本科学生德育奖学金推荐汇总表
学院: 学院副书记:
序号  | 
    学院  | 
    学号  | 
    姓名  | 
    年级  | 
    专业  | 
    班级号  | 
    智育成绩排名  | 
    专业总人数  | 
    中国银行卡号  | 
    参评类别  | 
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 
  | 
   
说明:
①参评类别按评选条件各类别名称填写,如“自强不息”;
②学院、专业均填写全称(与教务网信息一致),不可使用简称;
③班级号直接填写数字,如1,2,或实验班。
  
附件3
重庆大学学生奖学金申请表
学院  | 
    
  | 
    奖学金类别  | 
    德育奖学金  | 
   |||||
姓名  | 
    
  | 
    学号  | 
    
  | 
    年级  | 
    
  | 
   |||
专业  | 
    
  | 
    班级号  | 
    
  | 
   |||||
智育成绩排名  | 
    专业排名 专业总人数  | 
    中国银行 卡号  | 
    
  | 
   |||||
主要事迹简介  | 
    (不少于500字)  | 
   |||||||
获奖情况  | 
    (不多于三项,列明获奖时间、与证书一致的奖项名称)  | 
   |||||||
辅导员推荐意见  | 
    学院组织意见  | 
    学校审批意见  | 
   ||||||
签字:  | 
    负责人: (单位盖章)  | 
    
  | 
   ||||||
※此表一式一份,可双面打印,不另附页。
此页无正文。
重庆大学
   
   
党委学生工作部             2018年11月28日印发
    